藍山公安:半年內二次酒駕!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5-10-13 16:58:3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左爽 | 作者:曾慶屏 | 點擊量:6906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曾慶屏)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可偏偏有人以身試法,不思悔改。近日,藍山縣趙某某短短半年內因再飲酒駕駛被藍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巡邏中隊民警查獲。
2025年9月29日13時許,趙某某駕駛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湘九公路行駛至該大隊巡邏中隊酒駕緝查點,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進一步核實,趙某某今年5月份因飲酒駕駛才被處罰過,半年內再次飲酒駕駛被查獲,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趙某某對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jù)趙某某供述,當日他在給別人家建房子,吃午飯的時候和幾位工友一起喝了幾杯啤酒,覺得自己沒喝多,加上又是大中午,覺得不會有交警查車,于是心存僥幸駕車回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趙某某被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交管部門提示:第一次酒駕是“罰”,第二次酒駕就是“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僅是鐵律,更是底線。請廣大駕駛人務必引以為戒,敬畏法律、珍愛生命,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一旦發(fā)生二次酒駕,面臨的將是法律更加嚴厲的制裁。
責編: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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